虎虎生風躍新程,虎滿乾坤虎滿門,讓心平靜修清淨,讓愛滿心懷蒼生...人生過客,相互為緣,互種心因,共營氛圍,相伴感恩。

2015年3月18日 星期三

2015年第十屆易簡盃太極拳錦標賽競賽

2015年紀念張三丰祖師768歲誕辰祭典暨第十屆易簡盃太極拳錦標賽競賽規程
一、主  旨:為倡導易簡太極拳,提高全民運動風氣,發展全民體育,宏揚中華固
有武術,平衡身、心、靈之發展
二、依  據:依據本會第四屆第七次理監事會決議辦理
三、指導單位:中華民國國武術總會、中華民國太極拳總會
四、主辦單位:中華易簡太極拳協會
五、協辦單位:中華易簡太極拳協會各分支會、易簡太極拳研習社、財團法人中華太極館
六、比賽日期:中華民國1040524日(星期日)
七、比賽地點:新北市漳和國中羽球館( 新北市中和區廣福路39號 )
八、參加單位:1.本協會所屬各分支會。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.研習太極拳之各團體及個人。
九、參加辦法:
()參加套路比賽個人請繳交一吋半身照片1張(請勿用彩色影印紙本),並填寫報名表;未滿18歲者需另附監護人同意書。
()參加團體組比賽者請由領隊或教練填具大會所發給之報名單,並列明參賽人
員,註明隊名,每隊6-9人(凡報名後擬更改隊員名單時,須在抽籤日前知會主辦單位辦理。)未滿18歲者需另附監護人同意書。每參加一項須填寫一份報名表,但照片共 1張即可。
()隊職員人數規定:每單位參賽人員6人以上得設領隊、教練、管理各一名,5
人以下得設領隊、教練各一名,3人以下得設教練一名。
()報名日期:自即日起至104424日止。(以郵戳為憑)
()報名地點:中華易簡太極拳協會
            (會址:100-77 台北市重慶南路三段60-23樓)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電話:02-2339-0223     傳真:02-2337-5670
()報名費:個人套路、器械競賽每人每項300元整,(能套路組限本會常
            年會費正常繳交之會員報名參賽);團體組每項每隊1200元整。
    繳費請至銀行匯款或ATM轉帳,將匯款或ATM收據影本連同報名表一併繳交
主辦單位確認。      
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戶名: 中華易簡太極拳協會   
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帳號:3142-0002776   
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銀行代號: 108    0306 陽信商業銀行-古亭分行 )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地址:100-77 台北市重慶南路360-23
()抽籤日期:10454日(星期一)下午2時整。
()抽籤地點:中華易簡太極拳協會會址(台北市重慶南路三段60-23),逾
時不到由大會代抽,賽員不得異議。
()選手報到:104524日上午08:00~08:20
()裁判會議:104524日上午08:00~08:15
(十一)領隊會議:104524日上午08:15~08:30
十、比賽項目及參加資格:
  A團體組競賽項目
    a.團體套路:得配播背景音樂;時間5-6分鐘;每組6-9人,不限性別、年齡。
      (一)易簡套路團體組:演練易簡套路1456段。
    b.團體器械:得配播背景音樂;時間3-5分鐘每組6-9人,不限性別、年齡。
      (一)易簡劍團體組:演練易簡太極劍。
      (二)易簡刀團體組:演練易簡太極刀。
  B、個人套路、器械競賽:每組參賽人數超過10人得增加一組不得配放背景音樂。
a. 全能套路演練易簡套路競賽版(1456)及易簡太極劍。
參賽人數無上限不另增組(限本會正常繳費之會員參賽,報名同時應檢附會員證正反面影本乙份黏貼於報名表上)凡參賽人員不得跨組比賽其他個人套路、器械項目
(一)全能套路男子組:年齡不限。
(二)全能套路女子組:年齡不限。
    b.個人套路--易簡套路競賽版(1456)13式、24式、37式太極拳。
      甲、長青組:依年齡分組,人數不足時亦不併組但最後得分為80分以下者
        僅為優勝,不列入冠亞軍計算。
(一)易簡套路長青甲組:不限性別、年資,年齡滿80歲以上者。
(二)易簡套路長青乙組:不限性別、年資,年齡滿76-79歲者。
(三)易簡套路長青丙組:不限性別、年資,年齡滿70-75歲者。
 () 易簡套路長青丁組:不限性別、年資,年齡滿65-69歲者。
 () 易簡套路長青戊組:不限性別、年資,年齡滿60-64歲者。
乙、非長青組:易簡套路分組條件如下 (其他組不適用)--
1.1011231日前入會習拳者應列入甲組。
2.10211日之後入會習拳者應列入乙組。
(一)易簡套路男子甲組:年齡不限。
(二)易簡套路男子乙組:年齡不限。
(三)易簡套路女子甲組:年齡不限。
(四)易簡套路女子乙組:年齡不限。
(五)13式男子組:不限年資、年齡。
(六)13式女子組:不限年資、年齡。
(七)24式男子組:不限年資、年齡。
(八)24式女子組:不限年資、年齡。
       (九)37式男子組:不限年資、年齡。
 (十)37式女子組:不限年資、年齡。
     c.個人器械:不限性別、年齡、年資。   
       (一)易簡太極劍組
       (二)易簡太極刀組
十一、比賽時間:
(一)太極拳套路:
      1. 易簡套路競賽版(1.4.5.6段) 時間 5-6分鐘。
      2. 13式太極拳 時間5-6分鐘。(全民運動會版)
      3. 24式太極拳 時間4-5分鐘。
      4. 37式太極拳 時間6-7分鐘。
() 太極器械:〈含劍、刀等器械〉時間 35分鐘。
十二、比賽分組與辦法:
     (一)若各組人數過多,每超過滿10人或10隊即視情況增加一組。
     (二)個人賽每人至多限報名2項,含一項套路及一項器械,以免延誤賽程。
           團體組競賽則不在此限
     (三)團體組每隊6-9人,超出(9人以上)或不足人數(6人以下)按比賽規則扣
           分,每增減1人扣「應得分數」0.5分。
     (四)個人賽各組報名人數不足3人時,得併組比賽或取消比賽。
     (五)參加非長青組易簡套路男子、女子組個人賽者請據實填寫習練拳架時間及 會員證號。習拳時間以入會日起至1031231日止為計算基準。
     (六)參賽年齡逾60歲者必需填寫「參賽選手切結書」,未滿18歲者需填寫家長
同意書(如附表)。
     (七)太極器械之比賽器械應符易簡刀、劍規格;禁用木刀、木劍、軟劍、伸縮
等。  
十三、比賽制度:
     (一)各組項報名人數不論多寡採一次計分決賽。
     (二)依主辦單位安排比賽順序出場比賽。
十四、比賽規則:
      採用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民國91年審定及96年增修之太極拳規則,規則中未
盡事宜,由領隊會議說明或由仲裁委員會解釋。
十五、比賽須知:
(一)   賽員應依大會所訂時間提前於出賽前20分鐘,攜帶賽員證至檢錄組接受檢
錄,準備上場比賽。
     ()比賽期間必須服從裁判之判決,並遵守大會秩序。
     ()賽員應著武術表演服、運動鞋或功夫鞋。服裝、器械自備。
     ()除團體賽之賽員外,所有賽員每次出場比賽均應攜帶賽員證備查。
     ()各場次比賽時間、場地均編於秩序冊,如有變更以當時大會之決定為準。
     ()大會提供參賽賽員及隊職員午餐便當及茶水。
     ()比賽期間本會僅辦理場地公共意外責任保險,本會不承擔選手的任何意外及
損傷事故,同時選手在比賽前須簽參賽選手切結書。
     ()檢附參賽選手切結書一份,請填妥後於報名時連同報名表一併交回承辦單位,未於報名期間內寄回切結書者,視為手續不完全,必要時將不予參加抽籤,若參賽權益受損,概由選手自行負責。
     ()比賽時,賽員或隊職員不服從裁判且當場咆哮經制止無效時,經大會仲裁賽
        員得分無效。
十六、獎勵辦法:
(一)   個人賽凡各組參賽人數7人以上錄取四名,56人取三名,4人取二名,3人取一名。前三名各頒給獎牌、獎狀,第四名頒給獎狀,以資鼓勵。
(二)   全能套路組參賽賽員頒發獎金第一名2000元,第二名1500元,第三名1000元,以資鼓勵。
(三)  團體賽凡參加隊數7隊以上錄取四名,56隊取三名,4隊取二名,3隊取
一名。 第一至三名各頒獎金、獎狀(團體組第一名獎金2000元,第二名
獎金1500元,第三名獎金1000)第四名頒予獎狀乙紙,以資鼓勵。
十七、申訴事項:
  如在比賽中發生爭論,必須在該場比賽結束30分鐘內向大會提出書面申訴,但需繳交保證金參仟元。(勝訴時保證金全數退還,敗訴時保證金全數充公)。
十八、用餐:
  中餐由主辦單位按各隊報名總表,提供參賽選手及隊職員(領隊、教練、管理各一人)用膳,若非參賽人員需要由承辦單位代訂便當者,請於報名總表中填寫,並將費用(葷食每份80元,素食每份90元)連同參賽報名費一併繳交。

十九、本規則如有未盡事宜,得依大會會議決定修訂之。   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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